宜都市污水处理费调整公告
广大用水户:
根据《宜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都价[2016]25号)文件,对陆城、枝城区域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污水处理费调整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价时间:自2017年1月1日用户用水开始执行新标准,即从2017年3月1日收费执行;对于之前用户欠费仍按原来的价格标准收取。
二、调价标准:严格按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即:
1、陆城区域:居民0.95元/立方米,非居民1.40元/立方米。
2、枝城区域:居民0.85元/立方米,非居民1.20元/立方米。
3、红花套、高坝洲镇污水处理费的具体开征时间和征收范围由住建部门调研并拟定方案,报按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优惠政策:对城乡低保户、贫困户、“五保户”家庭凭相关证明暂不收取污水处理费。
特此公告。
宜都市供水总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