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协、市工商局等联合组织开展的以“新消费,我作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中,总公司再次蝉联“十佳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本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备选单位有100家,涉及多个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产服务性领域。经过消费者实际投票评选,总公司再次高票当选为前10名之一。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诚信建设,履行社会职责,推行优质服务,持续巩固荣誉成果,牢固树立文明形象。(杨蕊、周高/文 周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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